关于印发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意见的通知

2017年06月20日 11:12:40tz74浏览量:167次

营政发〔2016〕44号

关于印发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关于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意见》业经2016年12月27日第十五届市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营口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30日

关于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意见

近年来,我市商贸流通产业快速发展,流通体系逐步完善。在当前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关键时期,加快发展商贸流通产业,对于引导生产、扩大消费、吸纳就业、改善民生,进一步拉动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务院、省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推进商贸流通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二、重点任务

创新发展电子商务

1.大力推进“互联网+传统服务业”。 鼓励传统商贸流通企业网上直销,实现线上线下相互融合、共同发展。鼓励传统商贸流通企业从功能升级、商品升级、形象升级三个方面入手,实现实体店功能全面升级。推动传统商贸企业借助互联网技术,开发自有品牌。培育企业借助实体店平台,将购物、餐饮、影院、休闲娱乐以及丰富的社会资源整体打包服务,提供吃喝玩住游一体化娱乐场所,建设大型商业综合体。推动企业创新经营方式,通过“直采+整合”“品牌+折扣”“国内+进口”等多种经营组合方式创新发展。支持大型商贸流通企业与阿里巴巴、京东商城等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和平台合作,建立区域产业带和特色馆。培育壮大各类电商服务企业,帮助和推动小微商贸企业应用电子商务。

2.深入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借助第三方电商平台邮乐丰、益农科技及苏宁易购地方特色馆等促进农产品上行,推动建立覆盖农村的电商运营网络,打造地标性特色农产品品牌。培养农村电商带头人,根据营口市农村电商环境需求,引导农村电商企业、专业院校开展系统的农村电商培训,举办形式多样的培训班,加强农民使用和掌握检索网络信息和网络交易的方法、技术及防范风险的意识。引导农产品合作社和生产加工企业与电商企业加强合作,大力培育农产品加工流通品牌,增强名牌农产品认知度和辨识度。

3.加快推进电子商务进社区。积极推动各类生活性服务业云平台建设,引导社区生活服务业线上线下跨界整合,为市民提供购物、餐饮、医疗保健、家政、维修、生活缴费等便捷服务。支持开展网上预约、上门服务等业务,提升服务便捷度。

4.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依托营口港的港口优势、资金实力、物流仓储、保税等优势,打造跨境公共服务平台,引入多方资源,互为补充,使平台成为集电商、通关、保税、仓储、物流、金融支付等为一体的海外跨境电商专业平台。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利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扩大出口销售规模,促进进口消费品的采购和销售,满足差异化消费需求。支持企业打造“海外仓”。鼓励企业通过速卖通、亚马逊、eBay等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跨境网络零售。〔市商务局、市工信委,各县区政府〕

推动实体商业创新发展

1.促进零售业改革发展,挖掘市场潜能。鼓励传统零售企业转变经营方式,创新定制产品规模化经营、商品快速化周转等业务模式。支持传统零售企业开展品牌商品联合采购,向联营、自营、自有品牌混合发展的模式转变。引导百货商场、购物中心由商品销售为主向“商品+服务”并重转变,通过完善业态布局、发展电子商务等方式不断丰富消费体验,完善餐饮、教育、休闲、娱乐等服务功能,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鼓励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在社区建立社区旗舰店、生活广场。发挥实体店的网点和物流优势,发展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线下体验、线上下单、在线支付等融合发展模式。鼓励中小实体店发挥靠近消费者优势,完善便利服务体系,增加快餐、缴费、社区配送等附加便民服务功能。鼓励具备条件的零售企业发展跨境网络零售,通过电子商务、境外展销会等形式开拓国际市场。

2.推进批发业转型升级,整合集成服务功能。鼓励专业批发市场加快信息化和互联网技术应用,增强集中采购、展览展示、咨询服务、研发设计、品牌营销、质量标准、金融服务等新型功能,推动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区。鼓励有实力的传统批发企业与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合作,共同打造商贸批发市场的企业-企业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提供网络展销、品牌建设、采购交易等多种服务。鼓励线上行业信息服务平台向综合交易服务平台转型,围绕客户需求组织线下展示会、洽谈会、交易会,为行业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

3.创新服务模式,推动生活服务业便利化。鼓励各类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转变经营模式,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升级改造餐饮、婚介、婚庆、旅游、亲子、培训、家居、服饰等实体店网点。支持文化演艺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整合演出、票务、项目交流等信息,加强演艺网上票务系统建设。研究建立家政服务公共平台,实现家政服务供需的线上对接。依托重点社区推进社区商业线上线下一体化建设,开展网上订送餐、生鲜配送、代收快递、社区维修网上预约等业务。以线上预约线下体验等方式,发展社区医疗、婴幼儿护理、美容美发、宠物医疗、家电保养维修、房地产交易及租赁、物业管理、搬家保洁等生活服务。鼓励有条件的电子商务或商贸服务企业汇聚线下实体的闲置资源,发展民宿、代购、合乘出行等合作消费服务。

4.加快商务服务业创新发展,提升质量和效益。鼓励展会服务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创新会展商业模式,推动线上虚拟展会加线下面对面交易会互动经营,提高会展服务智能化、精细化水平。探索基于互联网的新型服务贸易发展方式,培育服务新业态,推动服务贸易便利化,提升商务服务业国际化水平。

5.引导传统商贸企业入驻营口自贸区。推动有实力的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在营口自贸区设立总部,建立进出口商品展示中心、仓储物流配送中心等,并配套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自由交易。〔市商务局、市工信委、市文体新广局、市交通局、市旅游委、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政府〕

以连锁经营促进便利化

2.促进住宿业向品牌化和连锁化方向发展。鼓励住宿业通过企业门户网站、手机APP客户端、微信平台、与团购网站合作等方式,多渠道开展网络客房预订等业务。积极发展经济型连锁酒店,大力发展度假休闲酒店、主题酒店、汽车旅馆、客栈民宿等细分业态,满足市场消费需求。

3.积极发展餐饮业连锁、配送和网络经营。鼓励餐饮企业与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加强合作,建立与原辅材料种植、养殖基地直采模式。积极推广运用网络团购、美团外卖、百度外卖、微信展示等网上支付营销手段,开辟餐饮服务电子商务消费,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时尚的消费体验。〔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

加快现代商贸物流发展

1.转变物流发展方式。准确定位商品市场类型,不断完善流通产业结构布局、流通网络体系。加强配送中心信息化、智能化、标准化建设。重点推进快递包裹、托盘、技术接口、运输车辆标准化,促进多式联运发展来转变我市物流发展方式。

2.提高配送智慧化便利化水平。鼓励企业采用立体仓储、绿色仓储、移动货架、特种车辆、新能源运输工具等机械化、自动化设施设备,建立智慧化物流分拨、仓储管理系统;鼓励企业将自用停车场、配送站点向社会开放;鼓励在城市商业中心区和公共服务区建设配送停车装卸场地,为配送车辆提供停靠装卸便利。

3.大力发展冷链物流。一是加强冷链仓储配送网络建设。鼓励农副产品产地集配中心、物流园区、批发市场、第三方物流、流通加工和批发零售企业,加快布局仓储配送网络,完善冷链设施设备。加快改造传统老旧冷库,建设公用、节能环保型冷库,提高冷链仓储配送能力。二是加快全程冷链物流发展。鼓励农产品流通企业建设从产地到干线运输、城际运输和仓储、流通加工、包装、配送、终端销售的全产业链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完善全程温湿度监控可追溯系统和监管查验设施,增强鲜活农产品供应链一体化冷链物流服务能力。

4.鼓励发展国际物流。积极开展国际区域物流合作,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开发开放战略,加强营口港保税物流中心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商贸物流企业开展国际业务,通过完善货物储存、配送功能,提高进出口货物集散能力;探索建立海外仓库、物流基地和分拨中心,构建适应国际中转、采购、配送等要求的供应服务体系。

扎实推进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1.构建农产品批发交易新模式。依托农产品重点产区和销区,建设集展示交易、综合集配、电子商务、检验检测等功能于一体,面向国内外、辐射东北亚的大型农产品交易中心。利用核心配送功能,建设无第二道批发环节、成本低的农产品流通新模式。培育中顺农产品物流园发展壮大,推进其进一步完善功能,强化集聚辐射效应。

2.建立新型农产品零售网络体系。以丰富“米袋子”和“菜篮子”、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引导农产品连锁零售网点进行合理布局,以建设“十五分钟便民商圈”为方向,构建多种业态共同发展的农产品零售网络体系。扶持地区内大石桥真实惠、营口好菂等连锁店的发展,支持掌合天下、山里娃娃、小稻壳等农业电商平台发展。引导连锁企业建设信息化功能,加强传统业态与互联网+相融合。

3.建立农产品统一配送体系。用好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资金,鼓励农产品经销龙头企业、大型连锁超市、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整合各方资源,在城市周边建设一批肉类、水产品、果蔬等主要品种的农产品配送中心,提供备货、分拣加工、包装、配载、送货等仓配一体化服务。

加强技术创新应用

加快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北斗导航、地理位置服务、生物识别等现代信息技术在认证、交易、支付、物流等环节的应用推广。鼓励建设流通公共服务云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商业基础技术应用服务。积极开展商品流通全流程追溯和查询服务,利用商务大数据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方式创新。提高商业网络信息系统安全防范技术水平,将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纳入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市商务局、市工信委,各县区政府〕

推进国内外市场一体化

支持营口供销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营口港对外经济合作发展有限公司利用电子商务开展对外贸易,加快建立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特点的政策体系和监管体系,提高贸易各环节便利化水平。鼓励传统制造和商贸流通企业利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拓国际市场。鼓励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通关、物流、仓储、融资等全方位服务。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电子商务合作。支持我市向东北亚、日韩等国际贸易,为消费者提供质优价廉的国外商品,满足消费者个性化、多样化的消费需求。〔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质监局,各县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加强规划引导。加强商贸流通统筹规划和引导,科学修订和完善城市商业网点布局,加强各类专项规划互相衔接配套,将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城市总体规划,增强规划的执行力和约束力。加强商贸流通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监督,避免出现无序竞争及同区域布局的同质化问题。〔市商务局、市住建委,各县区政府〕

推进简政放权。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外,一律不得增设线上线下互动企业市场准入行政许可事项。规范线上线下互动企业的准入和生产经营许可事项,大力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依法明确审批材料、条件、范围、时限,研究取消阻碍商贸流通业创新发展的市场准入资质条件。落实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先照后证”等改革措施,推进一照多址、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为连锁企业、网络零售企业和快递企业提供便利的登记注册服务。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省资金支持,利用现有相关专项扶持政策支持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项目建设。符合条件的小微商贸流通企业可按照规定享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以及自主创新和吸纳就业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 商贸流通创新发展用地优先纳入供应计划,优先保障建设用地供应。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发展线上线下互动业务的各类市场主体可在5年内保持土地原用途、权利类型不变,5年期满后确需办理变更手续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有实力、有发展潜力的线上线下互动企业完成辅导改制,到境内外证劵交易所发行股票上市或到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拓宽多元化的融资渠道。鼓励金融资本、民间投资等依法合规支持线上线下互动创新成果的产业化。支持各地开展融资对接活动,加强线上线下互动创业和初创企业的引导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和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规范发展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跨境支付、股权众筹融资、供应链金融等互联网金融业务。引导非银行支付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技术创新、流程创新和服务创新,积极推广网络支付等移动金融服务。健全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依法推进政务信用信息系统与各类市场化征信系统间的信用信息共享。

规范市场秩序。创建公平竞争的创业创新环境和规范诚信的市场环境,加强知识产权和消费者权益保护,防止不正当竞争和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强化经营主体信息公开披露,推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及时上网公开。建立健全电子商务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共享交换平台,完善电子商务信用管理和信息共享机制。依法打击网络虚假宣传、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完善网上交易在线投诉及售后维权机制。

创新管理服务。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全面完成全省商务系统机构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职责分工,加强部门协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建立与现代流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服务机制。

1.整合改造社区分散网点。围绕打造15分钟便民商圈,推动社区超市、便利店、菜店等连锁化、规模化发展。积极发展以社区为重点服务区域的美发厅、美容院、影楼、家政、洗染店等生活服务业网点,为百姓生活提供了更加便利、安全、高效的消费服务。到2020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758.5亿元,年均增长10%左右。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超过90亿元,年均增长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比率达到100%。基本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畅通高效、城乡一体的现代流通体系。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意见》、《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意见》等系列文件精神,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推进商贸流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为重点,以推广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积极探索商贸流通发展新模式,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物流、连锁经营、会展等新兴业态,推动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传统商贸流通行业由粗放型向发展信息化、标准化、现代化转型,更好的适应市场经济新需求,引领新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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