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

2017年06月20日 14:48:24tz41浏览量:342次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经济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

根据《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瓦房店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瓦政办发〔2016〕60号)要求,经各相关部门申报,我市汇总编制了《瓦房店市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以下简称《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共涉及公共服务事项135项,通过“中国 瓦房店”门户网站和各有关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公布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共服务事项名称、牵头实施部门、承办机构、办理依据、办理时限、办理流程、收费情况等。

二、各有关部门要严格依据《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提供相关公务服务。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予以取消;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格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是可通过部门内部、系统内部或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的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精简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提高服务效率。

三、市政府将根据法律法规调整情况和国家、省、大连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权责清单、中介清单调整实际,依照规定程序对《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实施动态管理。加强对《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强化公共服务监督问责。

附件:市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共计135项)市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目录.xls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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